光大控股与麦格理设立合资公司筹建大中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
Business Related 19 Aug 2009
香港,2009年 8 月 19 日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港交所代码:165)及麦格理集团有限公司(麦格理,澳交所代码:MQG)今日宣布,双方已成立合资公司,将建立两支基金对大中华区的基础设施产业进行投资,重点投资于核心类基础设施。
首支基金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的非零售投资者开放,该基金将以大中华区的核心基础设施,如收费公路、机场、可再生能源、水务与污水、港口及铁路行业等为主要投资目标。按照中国商务部与国家发改委(中国相关的监管机构)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上述领域在中国属于鼓励类领域。第二支基金为接受人民币投资者的国内投资载体,它的成立取决于中国法律及监管批准。光大控股及麦格理建议上述两支基金在相同的投资领域合作且进行并行投资。这两支基金将由光大控股与麦格理通过共同拥有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光大控股与麦格理强强联合,为合资公司带来本地和国际基础设施资产、基金管理专长。麦格理是全球最大的基础设施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截至 2009 年6月30日,通过逾 25 支上市及未上市基金管理着超过 100 项基础设施资产,旗下管理的基础设施股权值达 360 亿美元。
光大控股为中国光大集团在香港上市的子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是一家中国国有企业,也是中国第一家正式注册的金融控股集团。光大控股在香港专注发展多元化的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光大控股是内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中国光大银行的第三大股东。以 2008 年中国内地经纪业务的市场份额计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九,而中国光大银行以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值计, 名列中国第十一大商业银行。
麦格理在亚洲及大中华区的私募股权业务主管吕博威先生认为,“麦格理的国际基础设施资产、基金管理专长与光大控股的中国本土经验及专业知识的结合, 将在中国开创强有力的投资合作伙伴关系,尤其是在发掘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方面。我们作为基础设施资产的管理人深知,具有可靠的资产管理历史、资深专长、并对本土业务充分理解且敏锐的基金管理公司, 对政府、潜在合作伙伴和出售方将有很大的吸引力。”
“我们坚信,中国基础设施行业会继续为海外与国内投资者带来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而我们的先行优势将有助于我们的成功”,吕先生说。他同时强调,这两支基金及光大控股、麦格理合资公司的独特性是对于建立本土业务的承诺?!坝绕涫嵌晕颐窃谘侵藜靶滦耸谐〉囊滴瘢蟾窭砝渭墙⒊中?、长久业务的关键是对于本土化的承诺。这就要求我们完全专注于大中华市场,承诺聘请并发展本地员工,服从并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惯例,并把中国政府机构与企业视为长期合作伙伴”。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为一家跨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多元化金融控股企业,母公司为中国光大集团。
光大控股于 1997 年成立,公司秉持“3+2 大资产管理”策略,专注发展直接投资、资产管理和产业投资业务,并形成与投资银行(企业融资)和经纪业务(财务管理)等收费性结构共同发展的格局。经过十年的发展,光大控股在各领域已建立了稳固的市场基础,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公司在香港设有证券经纪和财富管理分行,并在深圳和北京设立了子公司。光大控股是内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和光大银行的第三大股东。
凭借公司的雄厚实力,以及母公司和联营公司在中国金融业的地位和影响力,光大控股已成功在香港和内地形成了庞大的人际和业务网络。
麦格理集团简介
麦格理集团(麦格理)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银行、金融、顾问、投资与基金管理服务。麦格理成立于 1969 年,在全球 26 个国家的逾 70 个办事机构雇佣约 12,700名员工。截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麦格理所管理的资产达 1650 亿美元。
麦格理是基础设施与房地产融资领域的全球行业领先者之一,通过 48 支上市及未上市基金管理着超过 110 项资产及 400 项房地产资产。截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全球约 700 名执行人员管理着其旗下价值 420 亿美元的股权。麦格理的专项基金管理业务一直是其在国际市场取得成功的核心驱动力。 本文件由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光大控股”) 与麦格理资本集团有限公司(“麦格理资本集团”)共同准备,仅旨在提供一般信息,而不构成要约、请求购买或达成任何交易的任何建议或推荐。本文件描述的基金实体尚未建立,基金条款在基金募集结束前可能有所变动。该两支基金的建立仍需经所有必要的内部与监管部门审批。
本文件基于诚信原则提供,信息来源于认为可靠的渠道,但光大控股、麦格理资本集团及任何其它关联方均不就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出任何陈述或保证。本文件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反映了针对未来事件的现时看法及设想,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实际的结果与发展趋势可能同本文中的表述可能存在很大差别。过往表现不代表未来业绩。
基于《1959 年银行法(澳大利亚联邦)》,本文件中提及的麦格理集团的任何实体均非认可的接受存款机构,其义务并不代表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Macquarie Bank Limited)(ABN 46 008 583 542)的存款或其它债务。麦格理银行有限公司(“麦格理银行”)不就上述实体的义务做出担保或以其它方式提供保证。 麦格理银行系经澳大利亚联邦的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认可,在澳大利亚开展银行业务并接受存款。
麦格理银行通过其伦敦分行及麦格理银行国际有限公司(Macquarie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均经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认可并受其监管,在英国开展银行业务并接受存款。但麦格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目前并未得到认可,在亚洲任何辖区内开展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